为促进农业资源综合利用,国家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。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纸浆的纳税人请重点关注,如果要享受相关税收优惠,您需要符合这9个条件。
优惠内容:
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纸浆、秸秆浆和纸的纳税人,对销售自产的以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的纸浆、秸秆浆和纸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%政策。
纳税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:
(1)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。
(2)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,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中的淘汰类、限制类项目。
(3)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,不属于原环境保护部《环境保护综合名录》中的“高污染、高环境风险”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。
(4)综合利用的资源,属于原环境保护部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列明的危险废物的,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颁发的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》,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。
(5)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。
(6)产品原料70%以上来自所列资源。
(7)废水排放符合《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3544-2008)规定的技术要求。
(8)纳税人符合《制浆造纸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》规定的技术要求。
(9)纳税人必须通过ISO9000、ISO14000认证。
政策依据:
1.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〉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5〕78号)
2.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)